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关于招生政策和规定,以及《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艺术设计学院于4月初开始分批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现结合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各小组职责按照学校招生办法规定执行。
2.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50%。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50%,则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本年度本院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专业 |
类别 |
复试分数线 |
专业方向 |
是否接受调剂 |
135108 艺术设计 |
专业 |
362 40/40/90/90 |
视觉与媒体艺术 |
接收全日制 |
环境设计 |
接收全日制 |
产品设计 |
接收全日制 |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研究生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加强对考生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查和评价的同时,我院将深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和实践能力。
(一)复试人员的确定
复试人选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按照本院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
(二)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情况,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等五部分。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70分)。
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按照《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网址:https://yz.jou.edu.cn/info/1961/1225.htm)要求准备个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报到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由学院资格审查组审核,资格审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者,准予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清单见附件1)
2.复试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依据《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根据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进行考察,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笔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跨专业考生需要另外进行加试,每门时间30分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3.综合能力面试
针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对学生学业背景进行评估后采用面试口试方式进行考查。请考生准备本人简历、作品集、成绩单、科研实践成果、毕业设计(应届生可准备进行中的)等能展示个人专业水平的纸质材料(参加面试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2),以供专家做个人专业能力及学业背景评估。口试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在考前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考题,由考生作答,专家组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现场打分。每个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外语听说能力面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完成考核和现场成绩判定。本项测试要求考生能用外语回答主考教师提出的与专业学习有关的问题,主要测评点在考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运用外语辅助专业学习的能力。
三、复试具体安排
本院复试工作于2023年3月下旬启动,2023年4月6日前完成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并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传第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艺术设计学院第一批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2日(星期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4月1日下午14:30-17:00
报到及资格审查地点:艺术楼410办公室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518- 8585525,15061323267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科目笔试时间:4月2日上午8:30—11:30
综合能力面试时间:4月2日下午14:30—17:00
(面试全程全景录音录像,通过抽签形式确定考生面试次序)
跨专业加试时间:4月2日下午13:00—13:30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信息由学校研究生院公布,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信息。具体笔试、面试地点将在考生报到时通知。
四、复试其他准备工作
复试费80元/人。缴费方式:考生使用手机微信功能扫描“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平台”缴费二维码(见附件3)缴纳复试费,缴费时请在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手机号码,缴费完毕请及时截图。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调剂
调剂工作以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规定办法执行。
(一)调剂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各专业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程序
1.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江苏海洋大学志愿。
2.调剂计划余额信息本校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3.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
4.复试结果根据要求上报研究生院并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的结果将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1.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复试总成绩×0.4)/3。
2.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含18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1. 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来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2.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笔试(含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
1.复试结束后,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秘书将《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评分表》等相关表格,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综合情况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院。
2.我院拟录取全日制学习形式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师生互选
(一)导师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个人简介”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提前查阅、了解本人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所有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信息,为师生互选工作做好准备。
(二)录取考生9月开学报到时,由学院结合本院的“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细则”等对师生互选情况进行协调、整理,确定后公布。
八、其他
(一)凡有直系亲属与利益相关人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教职工,要主动报备;有子女报考的中层干部须主动向学校报告,相关信息在复试录取环节中予以公示。
(二)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参加本院复试的机会。
(三)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细则中未涉及部分,遵照《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1:资格审查清单
附件2:参加面试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附件3:“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平台”缴费二维码
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