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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学生宿舍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2014-12-03 08:32  

艺术学院学生宿舍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证学生宿舍电脑的有序使用,使电脑使用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既方便学生使用,又保障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艺术学院学生宿舍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一、学生使用电脑应以学习为主严禁在晚自习时间使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或从事其它任何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二、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宿舍熄灯后不准再使用电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三、学生使用电脑必须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程序或进行其他破坏性活动;严禁登录黄色网站,观看、传播淫秽光碟和图片,发送、下载反动邮件,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使用电脑的寝室必须注意安全用电,不准乱拉电线,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源插座,避免隐患发生。

五、计算机需外出维修或带回家,必须到学院团总支登记、开具外带证明,并自觉配合学校保卫处检查工作。

六、初次被发现违规使用电脑,予以口头警告一次。

七、第二次被发现发现后或首次发现后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处分,取消该生在本学期的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八、经通报批评后仍然屡教不改者,第三次被发现违规使用电脑,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取消该生在本学期的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学院将代为保管其电脑。

九、对违规使用电脑三次及以上者的学生干部,除取消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外,撤销其学生干部资格;是学生党员的,预备党员延期或不予转正,正式党员的,给予党内警告以上处分,入党积极分子将不予发展入党。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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