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和《艺术设计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学生申报、级评议、学院审核,现将综合测评成绩面向全院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向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敖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528。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公示截止时间至9月23日17点。
版权所有:江苏海洋大学艺术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