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海洋大学2022级本科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暂行)》(江海大学[2022]18号)文件有关要求,我院于6月1日--6月13日组织开展了潘浩、肖悦、石宇欣、吴新宇、赵子衡5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的申请及审核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最终确定《艺术设计学院2022级本科新生班级团体心理辅导考核结果汇总表(第二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4日至6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18日前向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0518-85895528。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