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设备与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二级学院设备与实验室中心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购置、管理,审定仪器设备的配置方案,负责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与落实。具体职责有: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实验室、设备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令,遵守各项设备和财经管理制度。
2、组织制订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采购合同审核与管理、帐务、报损、维修、报废、调剂等工作,制定大型设备管理办法,促进促进学校资源合理利用,不断提高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4、组织协调办理进口仪器设备的批文、报送、免税、商检、验收等工作。
5、组织教学、科研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场所的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6、组织实验室规划、建立和撤销审批、评比、评估、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
7、积极配合人事处、教务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二级学院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培训、考核、奖惩及职务评聘工作。
8、负责设备与实验室账、物管理与统计信息工作,完成年度统计上报。
9、组织和推动全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研究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10、完成学校、二级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实验室、设备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学习并遵守各项设备和财经管理制度。
2、负责制订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采购合同审核与管理、帐务、报损、维修、报废、调剂等工作,制定大型设备管理办法,促进促进学校资源合理利用,不断提高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4、负责协调办理进口仪器设备的批文、报送、免税、商检、验收等工作。
5、负责教学、科研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场所的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6、负责组织实验室规划、建立和撤销审批、评比、评估、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积极配合人事处、教务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二级学院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培训、考核、奖惩及职务评聘工作。
8、负责设备与实验室账、物管理与统计信息工作,完成年度统计上报。
9、负责组织和推动全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研究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10、负责组织完成学校、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标准
1、对上级文件及学校领导指示做到传达、贯彻及时到位。
2、对全处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督促检查及时、到位。
3、确保实验中心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4、全处无违法乱纪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创新管理工作,形成相关政策文件。